发布时间:2026-01-15 15:19
校内各单位:
寒假期间,校园部分修缮改造及布展工程将继续实施。为全面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,保障校园正常秩序、师生人身安全及工程顺利推进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报备,落实项目准入
所有寒假假期施工项目,主办单位须提前向总务后勤部、保卫部、校区办等部门报备,提交施工方案(含安全专项方案)、工期安排、作业区域图及安全责任人信息,未履行报备手续的项目,一律禁止施工。
二、压实主体责任,强化源头管控
校内项目主体单位、施工单位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必须严格执行:
督促巡查:校内项目主体单位安排专人对所辖施工区域不定期进行检查。
全员责任制:项目负责人对现场安全负总责,配备专职安全员(50人以上项目须设2名),建立“班组-项目部-单位”三级安全管理体系;
岗前培训:对施工人员开展校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培训,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期内证书上岗,培训记录报保卫部备案;
技术交底:施工前须向作业人员明确危险源、操作规程及防护措施,留存书面交底记录。
三、规范现场管理,筑牢安全防线
(一)物理隔离标准化
施工区域设置高度不低于2.5米的硬质围挡,外侧张贴反光条;
校门、主干道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围挡,须设置透视观察窗(每10米1处),确保通行视线。
(二)标识系统规范化
施工入口处设置“五牌一图”(施工公告、安全警示、消防保卫、文明施工、管理人员名单及现场平面布置图);
临时用电区、动火作业点等危险部位设置红色警示标识,夜间配备≥2盏太阳能爆闪警示灯(间距≤30米)。
(三)通道与物料管理
消防通道、应急疏散通道宽度须≥3.5米,设置禁止占用标识及限高杆(限高2.2米);
物料堆放实行“三区分离”(材料区、加工区、废料区),易燃易爆品设置防爆型存储柜,与火源保持≥10米安全距离。
(四)环境与噪音管控
施工现场做好防扬尘处理;
噪音排放严格控制在昼间≤70分贝、夜间≤55分贝,午休(12:00-14:00)及夜间(22:00-次日6:00)禁止使用冲击钻、切割机等高噪音设备;
确需夜间连续作业的(如混凝土浇筑),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总务后勤部申请,获批后在周边楼宇张贴公告。
四、聚焦消防用电,消除关键隐患
动火作业管理:焊接、切割等动火作业须提前24小时申请《动火许可证》,作业时配备2具4kg干粉灭火器+1名监护人,作业后1小时内复查无隐患方可离场;
临时用电规范:施工电缆须穿管埋地或架空敷设(高度≥2.5米),配电箱安装一级漏电保护器(动作电流≤30mA),严禁私接“三无”电器;
消防设施配置:每50㎡施工区域配置不少于2具灭火器(ABC干粉型),重点区域设置消防沙池(≥0.5m³)及消防水桶,器材失效立即更换。
五、严管人员车辆,维护校园秩序
人员管理:施工人员佩戴实名制工牌(含照片、单位、工种),每日进出校门登记,严禁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非关联区域(如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宿舍楼及运动场馆);
车辆管控:施工车辆办理临时入校通行审批,按指定路线行驶(时速≤15km/h),装卸物料时须设置临时警示区,作业完毕立即驶离校园。
特此通知。
总务后勤部
2026年1月12日